文件公告
关于杭州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结业办证的通知
市直属学校(单位)、教师进修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杭州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即将开始办理,现将有关办理要求通知你们,请按时完成今年的办证工作。
一、办理条件
1.自2010年7月至2015年5月以来,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累计达到336学时(其中学科专业类不低于90学时)。
2.新教师2015年6月以前,参加继续教育试用期培训达到180学时。
3.上述教师2015年需要评(定)职,可申请办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二、办理单位
1.杭州师范大学负责市直属学校、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教师、区、县(市)教师培训机构教师的学时审核及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发放工作。
2.杭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负责办理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学时审核及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发放工作。
3.上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经杭州市教育局验印后生效。
三、材料要求
1.教师个人将五年内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有效学时加以汇总(附上结业证书或学时证明等复印件),填写《杭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附件1)并交与任职学校进行初审;其中,试用期新教师需填写《杭州市中小学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鉴定表》(附件2)。
2.任职学校初审通过后,在规定办证期间内,以校为单位向办证机构递交下列材料:
⑴本校教师继续教育结业办证申报名单(附电子表)
⑵《杭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附件1);
⑶《杭州市中小学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鉴定表》(附件2)
⑷《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手册》(请卸去封皮)。
四、办理时间
1.申报时间:
2.发证阶段:
五、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杭州师范大学恕园6号楼413室(邮政编码:311121)
六、其他说明
1.《关于2015年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办理通知》,由杭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另行通知。
2.各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办理本属地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参照实行;各学校单位教辅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参照办理。
3.教师所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学时起始年度仍在有效期内的,教师可凭上期办理的结业证书,补上后续每年度的相应学时,并填写《杭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后续学时登记表》(附件3),由任职学校到属地培训机构重新进行认定。
附件5:直属学校继续教育结业办证名单申报模板
(电子稿附件下载地址:杭州市教师培训管理QQ群文件共享处)
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附件:0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办理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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