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管理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第五届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通知
杭教高师〔2010〕7号
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文件精神,密切配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浙教办〔2004〕288号)的实施,继续发挥教育科研工作对我市中小学教师与校长专业发展的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与立项工作。从2010年开始,凡被批准立项的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课题将纳入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条件及要求
1.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校及各中小学的管理干部和教师等均可申报。
2.课题负责人(即第一申报人,下同)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必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3.每个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只能是一人,组成人员人数不限,可跨单位联合申报。
4.原则上一个单位申报课题数不得超过3项,每人只能申报1项。
5.同一课题或同一申报人(负责人)不能在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其他系列专项课题中重复申报,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二、申报课题类型及管理
1.课题分为教师专业发展研究、校长专业发展研究和校本培训研究三大类。
2.课题最终成果可以是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课题研究时间为1—2年。
三、申报课题范围
申报课题研究的范围或领域参见《第五届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第五届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专业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第五届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研究课题指南》(附件3)。申报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以及在从事师训、干训和校本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自行确立研究课题。
四、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5月10日止。
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第五届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4)一式三份,由各区、县(市)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至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杭州市直属学校可直接报送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杭州市文一路222号225信箱,邮编:310012。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1—28867925
电子邮箱:yeh1973@126.com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做好课题的申报工作。详细内容请在杭州教师教育网上查阅(http://www.hzjsjy.com)。
附件:1.第五届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研究课题指南
2.第五届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专业发展研究课题指南
3.第五届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研究课题指南
4.第五届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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