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教育局文件
杭教高师〔2008〕28 号
关于开展2007学年杭州市高中学校校本培训项目考核与2008学年校本培训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自2004年推行校本培训项目制以来, 我市校本培训工作已取得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的杭州市高中学校校本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学年项目总结考核与2008学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7学年项目考核仍然采取现场考核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校对2007学年校本培训情况进行自查,分项目提供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师资安排、培训效果等,并填写《杭州市高中校本培训学时核定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9月中下旬至10月初,我局将组织对部分学校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等,优秀者由我局予以表彰奖励。
二、2008学年项目必须在教师专业发展框架下,整合校内外培训资源,按照教师培训规范,紧密结合本校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设计培训主题,每位老师参加校本培训原则上不超过每年20学时。申报需填写《杭州市高中校本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市直学校直接报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区、县(市)学校由所在地教师进修学校汇总并签署初审意见后,与汇总表《杭州市高中教师校本培训项目一览表》(见附件三)一并报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三、以上两项工作相关材料于2008年9月10日前报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过期不予受理。2007学年校本培训项目总结请提供电子稿。联系人:刘堤仿,联系电话:28862966,E-mail:jskx7301@sina.com。
附件:1.杭州市高中教师校本培训学时核定表
2.杭州市中学教师校本培训项目申报表
3.杭州市高中教师校本培训项目一览表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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