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杭州市高中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安排
市直属学校、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学年工作安排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6]14号),现就本学期我市高中学校教师校本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做好2005—2006学年校本培训项目的检查评估。
根据市教育局工作部署,将于2006年9月对各高中2005-2006学年校本培训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进行检查评估,检查办法如下:
(1)有关学校自查。请各校于
(2)市教育局高师处与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组成考核组,对部分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检查学校、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3)考核组对参评项目进行评估,对优秀项目进行奖励。
2. 做好2006—2007学年校本培训项目的申报。
2006-2007学年各普通高中教师校本培训工作要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主要内容,各校新课程内容的校本培训不少于16学时。各职业中学要根据本校教师实际开展校本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各市直属学校2006-2007学年校本培训计划于
(2)区、县(市)属高中由各进修学校汇总初审后交市中小学培训中心。
3. 召开高中校本培训工作研讨交流会。
今年下半年将分别召开全市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校本培训研讨会,研讨交流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校本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联合中部省份分期举办中东部校本培训对话活动。2006年10月、2007年4月分别在我市和中部省份举行。
5. 条件成熟时编辑出版校本培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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