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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参加“十五”校长培训的中小学校长换发校长培训合格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05-08-06

关于未参加“十五”校长培训的中小学校长换发校长培训合格证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杭州市“十五”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的精神,对我市中小学校长已经参加学历提高培训的校长可免予参加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凭学历培训的毕业(结业)证书,通过有关手续换发相应的校长培训合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象:

凡在“十五”期间未参加任何形式培训的中小学校长,小学、初中校长已取得了本科以上学历进修毕业文凭,高中(含职业中学)校长已取得硕士学位学历进修文凭或研究生主干课程进修结业文凭者,均需换发“十五”中小学校长培训合格证。

2、发证:

凡参加过岗位培训的校长可换发提高培训合格证,凡未参加过岗位培训的换发岗位培训合格证。

3、补课:

凡参加非教管专业的本科、硕士学位学历进修和研究生主干课程进修的校长,均应补上75课时的教育管理专业课程,其中学校(教育)管理20课时,教育法规20课时,另35课时由各地自行选择教育理论专题。

4、分工:

根据谁培训谁负责换证的原则,小学校长的换证由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杭州市城区除上城区外均由杭州市中小学干部培训中心统一办理;初、高中的校长和重点中学(等级、综合、特色、职业)中学副校长换证工作由市干训中心负责。登记造册工作统一由区、县(市)负责。

5、手续:

教管类专业的校长凭毕业(结业)证书直接登记换证;非教管类专业的校长凭毕业(结业)证书和教管专业课程补课成绩单登记换证。换证者需交正面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工本材料费人民币拾元。负责换证的部门必须将换证校长名单登记造册存档。

6、时间:

对已在20058月底前取得学历进修毕业(结业)证书的,于20059月进行换证。200512月底毕业(结业)的需开据成绩证明,也于20059月进行换证。

由于换证工作是件细致复杂的工作,各地要事先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以免发生差错或遗漏。请于915之前,将相关的材料报送我中心以便统一安排换证。

附件:

1、中小学校长换发“十五”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表

2、“十五”中小学校长培训验印、换证登记名册

 

                                      

                                     杭州市中小学干部培训中心

                                        OO五年八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