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文件
市师训中心(2005)第7号
关于市属学校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
及2005年结业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下沙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落实《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学教师开放式培训的意见》(杭教[2004]1号))文件精神及推进我市中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在总结2003年、2004年我市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选课、网上学习、网上答疑、网上考核、网上查阅”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同意,自2005年起,以“杭州教师教育网”为管理平台,对市属学校教师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尝试采用“网上学分登记、网上结业申请”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登记
(一)组织要求
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由各学校具体负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需确定一名教师为“教师培训与学分管理”的具体联系人(下称“中小学管理员”)。
学分登记是一项经常性的、繁琐的、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主要是为方便各校培训管理,同时也方便教育行政部门及培训机构了解各学校在实施校本培训、人才强校、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创特色学校等方面的情况。
“杭州教师教育网”学分登记平台的建成,为各校提供了便捷规范的学分登记平台,望各校能认真组织落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学分构成
学分模块:“继续教育学分模块”由“杭师院培训”、“区县培训”、“其它培训”、“校本培训”等四大块组成(见附件1:“学分登记框架图”)
1、杭师院培训:主要指每年一次的网络培训,学分值由杭师院确认,学分由网络自动生成,即不用再登记。
2、区县培训:指各区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培训,学分值由区县教师进修学校确认,由“中小学管理员”登记,师训部门审核。
3、其它培训:包括“其它院校培训”和“专项培训”二个方面。
其它院校培训:指中学教师参加目前经市教育局审核公布的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项目,由“中小学管理员”凭学分卡登记,师训部门审核。
专项培训: 详见附件2。专项培训学分由“中小学管理员”凭培训结业证书登记,师训部门审核。
4、校本学分:由“实践成果分”与“培训分”两部分组成,由“中小学管理员”登记。
“实践成果分”指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实践和获得教育教学成果折算的学分。其中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由所在学校根据相关证明按实际活动学时数登记学分(教师结业申请认定时,实践类总分不超过30分);教师获得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按附件3登记学分,校内各类奖励、交流论文在15学分范围内由学校确定登记学分(教师结业申请认定时,成果类总分不超过30分)。
“培训分”是指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所取得的学分。按照各学校2004年的校本培训计划,经杭师院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确认的学分才可登记。2004年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完成师德培训的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记8个学分。
5、登记操作:各校“中小学管理员”登陆“杭州教师教育网”(www.hzjsjy.com)→输入“用户名与密码”→点击“登陆”→点击“教师学分管理”→点击“教师学分添加”→选择“其它院校、校本、项目”等类别分别登记。
各校在学分登记时,建议校本学分每月登记一次,其它学分可每年登记一次。
二、结业申请
1、申请条件: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浙教师[1997]244号)和我市相关的文件精神,中学教师继续教育五年为一个周期,五年内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累计学分达到240学分,发给《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新教师见习期完成120学分。
2、申请办法:由教师本人通过网络提出结业申请(须指定学分计算起始年份,再点击“申请”即可)。
3、申请汇总:各学校先行初审后,做几项准备工作:①收齐《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备1寸照片1张),②备好由“中小学管理员”登记的“其它学分”及“校本学分”的证明材料,③汇总本校教师结业名单。④新教师需提交见习期培训考核鉴定表。
4、申请时间:4月10日—5月10日,每年一次。
5、申请地点:
市属各类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向市职教研究中心申请,其他教师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申请。
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地址:杭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师训部(杭师院成教大楼432室)。联系电话:28865777,联系人:陈老师
市职教研究中心联系电话:87022083,联系人:魏老师
三、结业制证
杭州市属各类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由市职教中心负责制证,其他教师由“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制证,报市教育局审批。
1、制证阶段:5月10日—20日,每年一次。
2、审批阶段:报市教育局审批验印时间为5月20日—30日。
3、发证时间:6月1日-30日。
四、今年是第一次采用网上登记办法进行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发放工作,各校在施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管理系统,为教师继续教育提供更多便利。
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05年4月5日
附件1:开放式培训体系下学分登记系统框架图
附件2:项目培训学分值一览表
附件3: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学分折算表
附件4:杭州市中学教师申请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汇总表
主题词:继续教育 学分登记 结业事项
主送:周训亮副局长 市教育局高师处 市教育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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