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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县(市)学员领取2004年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学分卡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05-02-25

关于区、县(市)学员领取2004年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学分卡的通知

 

各区、县()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杭师院作为我市教师教育的主要基地,在2004年里,为广大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提供了大量的学习资源,经过大家的合作、参与、配合,基本完成了2004年的网络培训任务,现巳进入学分登记管理阶段。

根据“杭教〔20041号”文件精神,从2004年起,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县(市)属中学教师参加各类继续教育的学分登记、发证等工作由各区、县(市)进修学校负责。因此,各区、县()培训学员参加杭师院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教师培训,对于继续教育学分卡的领取特作下列说明:

1、领取时间:200531415(双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杭师院继续教育学院师训部。

3、 领取方法: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

培训学员向任职学校“中小学管理员”提出请求,由“中小学管理员” 登录“杭州教师教育网”(hzjsjy.com)后,再登录 “网上学堂”,在本校直接打印出本校教师参加培训的学分卡,然后派人与杭师院继续教育学院师训部联系“学分卡”盖印事项;

各学校对在本校打印学分卡条件不具备的,可联系杭师院继续教育学院师训部取得本校参培教师学分卡,联系电话:28865777

4、领取对象:

属于区、县()培训学员及在2004年中网络培训巳选课并取得部分或全部课程学分的学员。

5、领取条件:

2005年将提出结业申请的需要;

2005年中需要职评或任职学校考核的需要。

6、其它说明:

①对于路途较远的各中学,建议几个学校联合或由区、县()培训机构统一办理“学分卡”盖印事项;

②继续教育学分卡五年有效,杭州市直属中学及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的培训学员,因学分卡由网站自动管理,如无特殊需要,原则上不发放培训学分卡。

 

                                        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05年2月25